为了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德保县隆桑镇人民政府信息提供指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特编制《德保县隆桑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信息公开咨询
隆桑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咨询工作,设立信息公开咨询电话,告知或指引公开信息获取的途径和方式。
联系电话:0776-3711015
办公地址:德保县隆桑镇隆桑街1号
电子邮箱:dblszf@163.com
邮政编码:533702
二、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隆桑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隆桑镇人民政府的信息公开。具体信息类可参见《德保县隆桑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德保县政府网站(http://www.debao.gov.cn)上查阅政府信息,也可以到隆桑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形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行政执法事项公开信息产生后,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不能在第一时间公开的,最迟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隆桑镇人民政府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隆桑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申请获取。隆桑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政府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做其他处理。
(一)受理申请机构
隆桑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隆桑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办公地址:德保县隆桑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776-3711015;邮政编码:533702。
依申请公开互联网申请受理网址:http://www.debao.gov.cn/xxgk/ysqgk/
(二)申请受理
申请人向受理申请机构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德保县隆桑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选择下述三种形式提出: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述由受理机构代写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德保县政府网站上直接下载申请表,填写完毕后发送到德保县政府网站,邮件主题必须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申请机构将通过电子邮件告知申请人信息,或者在网站公告栏目中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其他方式。(依申请公开互联网申请受理网址:http://www.debao.gov.cn/xxgk/ysqgk/)
受理申请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受理申请机构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
1.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于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终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隆桑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四、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本机关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除收取检索、复印、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申请减免成本费用时,必须将相关证明与《德保县隆桑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一并提供。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监督电话:0776-3711015。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中的任意一个部门或多个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附件:德保县隆桑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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