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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西部对口协作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的指导意见》和自治区乡村振兴局、财政厅、粤桂协作工作队联合印发的《粤桂东西部协作项目资产管理细则》要求,各地要围绕最大限度发挥协作资金的经济社会效益目标,逐一梳理明确各协作项目的联农带农机制,确定投入形成资产的产权归属,做好资产收益分配方案,建立利益联结机制,落实资产收益分配方案。按照《德保县2022年粤桂协作财政帮扶资金投人德保县铁皮石斛产业园项目产权确定和联农带农机制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项目建设情况、产权归属及运营期限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2022年由县农业农村局利用广东帮扶广西财政协作资金(以下简称协作资金)建设的德保县铁皮石斛产业园项目,投入协作资金1359.755696万元,在那甲镇艾屯村建设的72亩现代化大棚驯化苗基地、在燕峒乡兴旺村建设2000平方米的固体饮料等系列产品加工厂,同时配套建设水、电等及其他附属设施。
德保县铁皮石斛产业园项目从2022年开始由农业农村局作为项目业主进行建设,使用1359.755696万元协作资金。项目建成后县农业农村局将产权移交给德保县那甲镇艾屯村、德保县燕峒乡兴旺村2个行政村,2个行政村于2022年11月4日跟广西山记农业发展公司签订运营委托协议。由广西山记农业发展公司运营管理,收益分红捆绑2个固定村和10个变动村,运营期暂定为20年,期满后再另行商议,起始时间为2022年5月24日至2042年5月24日。
按照“所有权与监管权、受益权与管护权相结合”的原则,制定运营管护和监管责任清单。相关部门、经营主体、乡(镇)人民政府和村集体履行运营管护和监管责任。
三、收益计算办法
德保县利用协作资金1359.755696万元用于投资项目建设收取固定收益,本方案具体收益计算起始时间为2025年5月24日起—2042年5月24日。每年分红1359.755696万元*4.5%=61.189006万元。后续周期分红如有改动再另行通知,如无改动将继续按照本方案执行。
四、收益分配和联农带农方式
(一)收益分配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财政厅 粤桂协作工作队《关于印发粤桂东西部协作项目资产管理细则(2024年修订)的通知》(桂农厅规〔2024〕11号)和百色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百色市财政局 百色市农业农村局 百色市民政局 百色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工作的通知》(百村经领办〔2022〕4号)文件要求,经商讨决定,该项目收益分别纳入那甲镇艾屯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德保县燕峒乡兴旺村股份经济联合社总收益,按照提取公积公益金、福利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红、奖励和补贴的顺序进行收益分配。当年可分配收益低于10万元的,可全部转为公积金和福利费,且福利费一般不高于可分配收益的10%,也可留存部分收益作为年末未分配收益,结转下一年度再进行分配。当年分配收益超过10万元的,公积公益金提取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收益的30%,福利费一般不高于可分配收益的20%。可留存部分收益作为年末未分配收益,结转下一年度再进行分配。公积公益金用于集体经济扩大再生产,管护集体公益设施,优先用于发展前景好、辐射带动强的产业项目,开发公益性岗位,兴建和管护农民集体受益的农村公共设施或基础设施等。福利费主要用于对应村群众性精神文明活动、文化文体活动,帮扶五保户、困难户,资助困难学生,奖励优秀学生、脱贫致富能手、模范村民。
(二)联农带农
一是有力助推德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产业项目,有利于推动全县特色产业多样化、规范化、现代化、品牌化发展,带动农户发展产业,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二是可吸收项目所在乡(镇)和村屯周边致富能力相对较弱,收入来源单一的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和一般群众参与务工增收。在项目建设期和投产后参与务工的固定工人、季节性劳务工人所有收益归参与者所有。三是利用企业运营分红模式发展,有利于资源利用最大化,村集体收入方式多样化。
五、部门监管职责及运营方职责
德保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职责:
1.负责相关协作资金和项目的日常监督、动态监测、绩效管理和年度绩效评价,配合上级部门、审计、财政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及时进行整改,同时做好资金分配。
2.随时监督项目的运营情况,如运营企业没能按本方案进行运营并落实收益分配、联农益农等事项,主管部门有权处置入股的资产。
3.指导各受益村按照规定每年提取该项目收益不低于20%用于开发公益性岗位、兴建和管护农民集体受益的农村公共设施或基础设施、帮困救助等公益性项目,规范做好收益资金管理和收益分配使用管理。
产权所有方职责:保证项目不存在权属纠纷,若产生纠纷时,由产权所有单位负责解决。产权所有单位在不影响运营方正常管理运营情况下有权了解项目日常事务管理情况。
企业职责:在主管部门和产权所有方监管下对入股资产进行自主运营,自负盈亏,并按本方案约定落实联农益农事项,运营期间所产生的债权、收益等各项权利由企业享有,所产生的债务、安全生产及损害赔偿等各种法律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入股合作期间因资产维护及新增设备设施等所产生的费用由企业自行负担。
六、项目后续管理
德保县铁皮石斛产业园项目由广西山记农业发展公司经营管理,经营期间所产生的维护费用由广西山记农业发展公司负责,项目调整、转型、升级或者终止由项目所在村“四议两公开”后报所在乡(镇)、德保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审核。项目运营期间如出现不在本方案内的问题,由德保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广西山记农业发展公司、各乡(镇)及项目所在对应村共同协商解决。
负责解读本政策单位:德保县农业农村局,地址:德保县城关镇云山大道银发大厦4楼,电话:0776-3828678,邮箱:dbnyncj@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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