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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心目标与时间要求
核心目标:确保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并力争提升,实现应保尽保。
关键时间:
(一)集中征缴期:2025年10月17日至12月31日(建议在此期限内完成缴费,以免影响待遇享受)。
(二)特殊人群参保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三)个人缴费标准:400元/人·年。
二、哪些人可以参保?(参保对象)
(一)本县户籍居民。
(二)非本县户籍的县内在校生。
(三)持本县居住证且未在户籍地参保的非本地户籍人员。
(四)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选择)。
(五)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及外国人(未就业且符合规定)。
(六)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参保,学生需随家长整户参保。
注意:已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不得重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三、缴费后何时享受待遇?(待遇享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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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情况 |
缴费时间 |
待遇享受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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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已参保 |
2025年集中征缴期内(10-12月) |
2026年1月1日起全年享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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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未参保 |
2025年集中征缴期内 |
2026年4月1日起享受(等待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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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未参保 |
2026年集中征缴期外(1月1日后) |
缴费到账后3个月起享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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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2年以上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 |
停缴职工医保后3个月内 |
缴费当月1日起享受(无等待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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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 |
出生后90天内 |
出生之日起享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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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 |
出生后超过90天 |
缴费后等待3个月 |
重要提示:未在集中征缴期缴费将设置3个月待遇等待期,且缴费是否成功以资金到账为准,非登记完成。
四、特殊人群缴费补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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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类型 |
补助对象(举例) |
政府补助金额 |
个人缴纳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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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补助(100%) |
城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度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退职定工干部、计生特殊家庭、边境村居民等 |
400元/人 |
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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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补助(60%) |
城乡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对象18岁以下和60岁以上人员、符合条件的返贫监测对象等 |
240元/人 |
160元/人 |
注意:
u 多重身份者按最高补助标准享受补助。
u 补助资金由主管部门代缴,个人无需自行申请。
u 集中征缴期外新增人员,次年起享受相应资助。
五、缴费方式与渠道
(一)政府代缴(全额/定额补助对象):由主管部门通过税务“虚拟户”统一代缴。
(二)个人缴费渠道(多种可选):
1.线上:“广西税务”微信公众号、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等。
2.线下:银行柜台、办税服务厅、村(社区)代收点等。
3.签约扣费:签订银行代扣协议。
4.职工医保个账代缴:广西职工可用个人账户余额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等)缴纳居民医保费,需先绑定授权。
六、新生儿参保特别说明
(一)出生后90天内参保:缴费400元,待遇从出生之日算起。
(二)母亲(或父亲)为广西户籍的新生儿,可在出生医院办理预参保登记,通过“广西税务12366”公众号缴费。
(三)出生超过90天参保:需全额缴纳(个人+财政补助),且有3个月等待期。
七、各部门职责分工明确
乡(镇)政府:属地第一责任,负责宣传动员、组织收缴。
税务局:牵头征缴,提供缴费渠道、培训宣传。
医保局:参保登记、信息维护、特殊人群身份确认。
民政局、卫健委、残联等:负责相应特殊人群身份认定与名单推送。
教育局:组织在校学生参保。
财政局:保障经费及时拨付。
八、建议
普通居民:尽量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缴费,避免等待期。
特殊人群:全额补助对象无需自行缴费,但应确保身份信息准确、已纳入主管部门名单;定额补助对象在被纳入主管部门名单的基础上,还应自行缴纳个人部分,补助部分由主管部门代缴。
新生儿家庭:务必在出生90天内办理参保,确保待遇无缝衔接。
职工家庭:可考虑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为家人缴费,减轻现金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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