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县政数中心 | 成文日期:2024年09月20日 |
| 标 题:德政办发〔2024〕39号 德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德保县优化营商环境涉企服务“特派办”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德政办发〔2024〕39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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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德保县优化营商环境涉企服务“特派办”的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德保县优化营商环境涉企服务“特派办”
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百色市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工作部署和县委、县人民政府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全面提升涉企服务能力,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加快推动我县涉企服务事项提质增效,推动涉企服务向集成化、便利化、增值化转变,决定成立德保县优化营商环境涉企服务“特派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为企业办事提供高效便捷服务为导向,依托县政务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一对一”贴心服务,最大限度减少企业跑政府的次数,不断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办事成本,为我县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务服务保障。
(二)基本原则。
1.自愿委托。需要帮办代办的企业,均可就相关政务服务事项,自愿向县涉企服务特派办提出申请,接受申请后即可提供帮办代办服务。
2.无偿服务。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交纳的费用外,一律实行免费帮办代办服务。
3.合法高效。县涉企服务特派办要强化责任主体意识,按照职能职责依法合规开展帮办代办服务,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得改变审批事项的法律关系,做到代办不包办、到位不越位。
4.协同联动。依托政务中心,建立横向协作、纵向联动、沟通顺畅、运转高效的帮办代办服务模式。统筹落实首问负责、告知承诺、一窗受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结、预约延时服务等制度,加快帮办代办速度,精准高效服务企业。
二、实施范围
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申请人现场办理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均可由特派办实施帮办代办服务。对于“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等涉及跨部门、跨层级的事项,鼓励申请人委托特派办帮办代办。
三、组织机构
为做好德保县优化营商环境涉企服务“特派办”有关工作,决定进一步整合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工作团队力量,在县政务服务大厅挂牌成立德保县优化营商环境涉企服务“特派办”办公室并组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岑章起 县政数中心主任
副组长:朱荔娜 县政数中心政管股股长
成 员:叶琼样 县政府办调处股一级主任科员
李锦钟 县委编办四级调研员
农贞柳 县发改局四级调研员
陆东懿 县农业农村局二级主任科员
黄丽佳 县税务局窗口首席
黄绍力 县市场监管局窗口首席
何丹华 县公安局户政窗口首席
杨紫琦 县公安局出入境窗口首席
袁桂凤 县公安局交警分中心首席
许英洁 县人社分中心首席
陆翠佰 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中心窗口首席
黄 斌 县自然资源局工程审批窗口首席
陆丽明 县医保局窗口首席
郑金牌 县卫健局窗口首席
许英实 县林业局窗口首席
黄凤年 县发改局窗口首席
陆月英 县交通运输局窗口首席
张丽雅 县住房公积金中心首席
蒙冰娴 县房管所窗口首席
班美俏 县消防救援大队窗口首席
林子焱 县残联窗口首席
黄玉娟 县烟草专卖局窗口首席
潘金竹 县水厂工作人员
吕 雯 新电力集团德保供电有限公司工作
人员
蒙 敢 中国邮政德保分公司工作人员
农 慧 中鼎印章窗口工作人员
罗桂素 百联刻章窗口工作人员
言留雅 广盾印章窗口口工作人员
黄祝你 县政数中心工作人员
言玉清 县政数中心工作人员
农芳菲 县政数中心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在德保县优化营商环境涉企服务“特派办”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和“民呼我为,接诉即办”服务中心及“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合署办公,由朱荔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祝你、言玉清、农芳菲等3位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牵头落实县涉企服务特派办日常工作和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
四、工作职责
(一)政务服务监督管理部门职责。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涉企服务特派办窗口,特派办工作人员(以下简称特派员)负责解答咨询、协助准备材料、受理帮办代办申请和代收申请材料,将代收材料交办相关事项部门,特派员应督促审批部门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审批服务事项,协调解决企业在办事中遇到的审批问题,实现让企业办事“少跑腿”。
(二)涉企审批服务部门职责。县级各涉企审批服务部门应指定专办员,负责本部门审批服务事项,做好咨询答疑、审批指导、业务协调、资料填报等帮代办服务,及时向部门负责人和特派办反馈上报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难题,请求协调处理。
(三)督促窗口单位完成年度指标任务。特派办工作人员要结合自治区、百色市下达的年度优化营商环境指标任务,定期督查检查窗口单位优化营商环境主要指标工作完成情况,形成月报表报县营商办,会同县营商办共同做好政务大厅营商环境绩效指标工作。
五、工作流程
(一)咨询辅导。特派员要认真接待企业来访来电,及时告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办事流程,认真履行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制,根据企业需要主动提供相关咨询答复、业务分流、窗口引导、材料准备、网上操作、查询评价等服务。
(二)委托代理。
1.对有帮办意向的企业,当场审查其现有材料是否齐全,对于材料齐全的帮办事项,特派员引领申请人去窗口办理;对于材料不齐全的政务服务事项,特派员指导并帮助企业申请人完成各项材料补充,并引领至窗口办理。
2.对有代办意向的企业,特派员与申请人签订委托代办协议后,对于材料齐全的政务服务事项,完成材料交接,由特派员代替申请人完成事项办理;对于材料不齐全的,特派员一次性告知缺少的材料以及补齐材料的途径或方法,方便申请人快捷补齐材料,待材料齐全后,特派员代替申请人完成事项办理。
特派员在帮办代办服务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导致帮办代办服务无法进行的,帮办代办服务终止:
(1)委托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内容不实;
(2)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且不能补正的;
(3)委托人未能及时缴纳各类行政事业性规费;
(4)委托人提出暂停委托帮办代办服务;
(5)政策性调整;
(6)其他应终止的情形。
(三)结果交付。特派员应根据企业需求,采取当面递交、邮寄等方式及时送达相关证照文件。当面递交的,应由委托人在帮办代办服务办结单上签字确认;邮寄送达的,特派员应做好邮寄记录,待企业签收确认后,帮办代办服务自然终止。
(四)绿色通道。对属于重大项目、紧急事件等特殊情况,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主动服务、优先办理”的原则,简化程序,明确特派员会同县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从快办理。同时推进延时办、预约办、上门办等服务,确保企业有问题及时解决,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人员培训。县政数中心要提升特派办队伍人员业务素质水平,切实做到耐心倾听、细心询问、用心解答、精心办理、热心服务等“五心服务”,落实申请受理“零等待”、申请事项“零积压”、审批时限“零拖延”、办理环节“零差错”、群众利益“零受损”等“五项承诺”,为企业提供贴心暖心的高质量服务。
(二)强化协调协同机制。县政数中心要加强对特派办工作的管理,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对帮办代办服务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及时召开协调会议,明确解决问题的途径,帮助企业尽快办理审批手续。建立本中心高效联动工作机制,主动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帮办代办服务。
(三)加强新闻宣传推广。加大宣传推广力度,通过电视、网络新媒体等途径,加大对特派办工作的宣传,让企业了解、接受特派办服务,营造清政亲商宜居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鼓励探索改革创新。除正常工作日外,县政数中心和涉企审批服务部门要积极探索灵活多样服务模式,为企业提供错时、周末和节假日受理,对重点项目提供个性化定制化服务,变审批服务事项“多次办”为“一次办”,“多头办”为“一窗办”,切实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
(五)加强监督检查。县政数中心对特派办服务工作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服务项目建立跟踪监督机制。对不认真履行职责、不作为慢作为、服务态度恶劣、给企业造成损失的特派员,向纪检监察部门及时反馈并严格追究责任。
附件:1.特派办帮办代办受理单
2.特派办办结(终止)单
3.特派办代办服务委托书
4.特派办代办服务中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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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特派办帮办代办受理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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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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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证件号码(自然人填身份证号、法人填法人姓名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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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办代办类别及事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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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型 |
☐帮办 ☐代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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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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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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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办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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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办代办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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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特派办办结(终止)单
兹有委托事项 ,已于 年 月 日(☐完成帮办代办☐终止帮办代办)服务工作,全部资料已向委托单位(人)移交完毕。现予以口办结口终止。
委托单位: (盖章) 帮办代办机构: (盖章)
委托人: (签名) 帮办代办员: (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3
特派办代办服务委托书
受(单位/人) 委托,开展(事项名称)
审批代办服务,现对服务约定如下:
一、代办服务事项
二、双方职责
1.委托方职责:负责提交真实有效的代办资料等。
2.代办机构职责:负责协调解答咨询、受理代办申请、指导督促审批科室在承诺时限办结审批服务事项等。
三、双方联系人
1.委托方指定联系人:
联系电话:
2.代办方指定代办员:
联系电话:
四、代办机构仅负责约定服务事项的代办,相关法律责任由委托方承担。在委托代办期间因出现下列情况导致代办服务无法进行的,代办服务终止,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委托人(单位)承担。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委托方主动提出书面终止委托代办服务:
2.委托方提供虚假资料或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且无法补正的,代办机构有权终止委托代办服务:
3.事项在办理过程中出现不具备办结条件的情况,代办机构书面通知委托方并注明原因,委托代办服务终止:
4.因服务对象自身原因造成事项办理长期停滞、代办事项难以完成的,代办机构与服务对象沟通后,委托代办服务终止:
5.其他造成代办服务终止的情况。
本委托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一式贰份,委托单位一份,代办机构一份。
委托单位:(盖章) 代办机构:(盖章)
委托人:(签名) 代办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4
特派办代办服务中止单
兹有委托事项
现因
经双方认可,于 年 月 日中止代办服务, 全部资料已向委托单位(人)移交完毕。
委托单位: (盖章) 代办机构:(盖章)
委托人: (签名) 代办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